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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得体会是指一种读书、实践后所写的感受性文字。语言类读书心得同数学札记相近;体会是指将学习的东西运用到实践中去,通过实践反思学习内容并记录下来的文字,近似于经验总结。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学习心得体会汇编4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第1篇: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学习心得体会

  反对腐败、建设廉洁政治,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的政治本色。建党百年来,我们党致力于中华民族千秋伟业,与时俱进制定管党治党方针,找到了跳出“历史周期率”的新路,不断以强盛大党的气魄进行自我革命,推动伟大社会革命。站在建党百年和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历史起点上,系统总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百年历史经验并进行理论概括,对于新时代更好地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具有重要意义。

  中国共产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历史进程

  中国共产党自诞生之始就旗帜鲜明反对腐败。在革命、建设和改革的各个历史阶段,我们党围绕中心工作和大局,始终坚持和完善马克思主义廉洁政治思想,坚定政治立场,保持政治定力,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放在突出位置常抓不懈,在理念创新、组织创新和制度方法创新基础上实现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

  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聚力于锻造党和军队的纪律性,形成了反对腐化、追求廉洁政治的优良传统。作为无产阶级政党,我们党一直主张“消灭党员‘特殊地位’与官僚腐化”。1922年党的二大通过的《关于共产党的组织章程决议案》要求把党建设成有严密组织和铁一般纪律的“群众党”。成为全国性革命政党后,党员数量急剧增加。大革命时期,我们党于1926年发出《坚决清洗贪污腐化分子》的通告,坚决清除混入革命队伍投机腐败的坏分子和坏倾向,确保党自身的纯洁性和战斗力以争取革命的胜利。1927年4月,党的五大成立中央监察委员会。在局部执政探索中,毛泽东等中央领导同志高度重视思想建党,先后提出“加紧反对官僚腐化贪污现象”“铲除贪官污吏,建立廉洁政府”“两个务必”等思想。1933年,在中央苏区,党中央专门发出《关于惩治贪污浪费行为的第二十六号训令》,对贪污行为进行惩处。在延安,开展整风运动加强对党员干部的宣传引导和思想纠偏,颁布《陕甘宁边区惩治贪污暂行条例》,强调共产党员有犯罪者从重治罪。

  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依靠群众、发动群众,开展反对贪污腐化行动。新中国成立后,面对全面执政后政治地位变化带来的部分党员领导干部思想懈怠、贪图享乐问题,毛泽东等中央领导同志指出贪污腐化行为是资产阶级作风,是极大的犯罪。党的八大指出,要重视我党队伍中出现的贪污腐化、违法乱纪、道德堕落等情况,从思想和组织上进行反对腐化堕落现象的斗争,坚决把贪污腐化分子清除出党。我们党先后开展包括整党运动、“三反”运动、60年代农村“三反”运动、“新五反”运动在内的反贪污腐化运动和社会主义共产主义教育等廉政教育运动,制定了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惩治贪污条例》《关于划分浪费与贪污界限的四类标准》《关于处理贪污浪费问题的若干规定》在内的系列法规制度,探索建立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监察委员会)和政务院人民监察委员会(国务院监察部),对贪污浪费等行为进行严厉查处。

  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不断加强思想和制度建设,探索制度化法治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新路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随着改革开放不断深化,国民经济进入快速发展时期。但由于社会转折时期两种体制并存带来的“漏洞”以及部分党员干部受到资产阶级思想侵蚀,腐败问题日益凸显。党的十二大指出,党风问题是关系到执政党生死存亡的问题,要纠正各种利用职权谋取私利的行为和对党对人民不负责任的官僚主义作风。目睹“苏东剧变”及官员腐败给国际共产主义运动造成的巨大伤害,我们党深刻总结苏共的教训,坚持一手抓改革开放,一手抓惩治腐败,贯彻“一要坚决,二要持久”的方针,探索通过制度建设和法治方式开展反腐败斗争的有效途径,力证“只有社会主义才能消除资本主义和其他剥削制度所必然产生的种种贪婪、腐败和不公正现象”的科学性与正确性。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和监察部在这一时期先后恢复设立,成为我们党纯洁党风、大力打击贪污腐败的重要力量。

  党的十四大后,我们党积极探索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条件下有效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新路径。将“坚持不懈地反对腐败,加强党风建设和廉政建设”等内容写入党章,确立“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反腐败方针。党的十六大后,在“四大考验”“四种危险”日益凸显的情况下,我们党深刻认识到腐败带来的巨大危害,坚持拒腐防变、警钟长鸣。在“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同时强调“惩防并举、注重预防”,通过反腐败制度创新和拒腐防变长效机制建设,努力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受到管党治党“宽松软”、监督缺位和惩治腐败制度体系不够健全等因素影响,腐败这个党执政的最大风险仍然存在,成为影响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动摇党长期执政基础的严峻问题。

  新时代中国共产党以自我革命精神开创正风肃纪反腐新局面

  党的十八大以来,面对依然严峻复杂的反腐败斗争形势,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以强烈的历史责任感、深沉的使命忧患感、顽强的意志品质,把全面从严治党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正风肃纪、反腐惩恶,刹住了一些过去被认为不可能刹住的歪风邪气,解决了一些长期想解决而没能解决的顽瘴痼疾,探索了党长期执政条件下实现自我监督的有效途径,反腐败斗争取得了压倒性胜利并全面巩固。

  创新思想理念,形成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的全面从严治党方针。进入新时代,习近平总书记在理论和实践探索基础上,进一步创新发展党的建设理论,深刻回答了新的历史条件下“为什么要全面从严治党、怎样全面从严治党”“为什么要反腐败、怎样反腐败”等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标志着我们党对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的认识达到一个新境界。习近平总书记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为突破口和动员令,要求持之以恒加强作风建设,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并突出强调党的政治建设,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通过构建党统一指挥、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理念,精准有效运用“四种形态”,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通过建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长效机制,筑牢全党思想之基、信仰之基。习近平总书记还要求强化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落实,发挥纪检监察机关推动作用,一体推进纪检监察体制“三项改革”,持续深化纪检监察机关“三转”以聚焦主责主业,提高监督能力。

  改革体制机制,建立党集中统一领导、既分工明确又协同推进的反腐败组织体系。思想理念的创新需要通过组织结构和制度体系的改革来体现和落实。我们党始终坚持党对反腐败工作集中统一领导这一根本政治原则,抓住管党治党“牛鼻子”,完善党领导反腐败工作的体制机制。各级党委(党组)当好反腐败斗争的领导者、执行者和推动者,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全党一起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生动局面逐步形成。把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贯穿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各方面全过程,推动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双重领导体制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确保反腐败工作权威高效。推动国家监察体制改革,通过组建国家监察委员会,与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合署办公,建立党集中统一领导反腐败工作的组织机构体系。推动反腐败国家立法,以法律形式进一步明确了党对反腐败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完善党和国家监督制度,以党内监督为主导,各类监督协调贯通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初具规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监督制度和执纪执法体系初步形成,有力强化了党对反腐败工作全覆盖、全方位、全过程领导,为夺取和巩固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提供了坚强政治保障。

  完善法律法规,建立结构完备、执行有力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制度体系。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旗帜鲜明提出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反对腐败。从顶层设计出发,形成了党的全面领导下由人大产生并受人大监督的行政权、监察权、审判权、检察权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的权力结构。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减少政府部门和工作人员“寻租”空间,消除滋生腐败行为的土壤。对党员领导干部,一方面加强“高线引导”,颁布《廉洁自律准则》等一系列规范党员干部廉洁从政的行为规则;另一方面,列明“底线禁区”,构建党员、公职人员违纪违法行为惩处法规制度体系。坚持问题导向,增强制度的实效性、针对性和前瞻性;坚持系统思维,做好“纪法贯通、法法衔接”;坚持制度制定和执行并重,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法规制度体系内容更加科学、结构更加完备、执行更加有力,开启了制度治党、依规治党新时代。

  始终坚持严的主基调、零容忍惩治腐败,保持反腐败高压态势。我们党不断深化对反腐败斗争形势的认识,强调有腐必反、有贪必肃,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惩治腐败。党的十八大以来,严肃查处周永康、郭伯雄、徐才厚、孙政才、令计划等严重违纪违法案件,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对“七个有之”问题保持高度警觉。深化金融领域、政法系统反腐败工作,坚决查处资源、土地、规划、建设、工程等领域的腐败问题,严肃查处国有企业存在的靠企吃企、设租寻租、关联交易、内外勾结侵吞国有资产等问题。坚持人民立场,抓住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这个关键,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把惩治“蝇贪”同扫黑除恶相结合,以维护群众切身利益的扎实成效取信于民。深入开展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工作,斩断腐败分子后路,有力遏制住腐败分子外逃蔓延势头。

  培育清正廉洁的廉政文化,为建设廉洁政治提供精神滋养。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科学汲取中华民族传统文化中关于政德建设的思想精髓,坚持古为今用、推陈出新,在实践中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廉政思想。在坚持“反对腐败、建设廉洁政治”的鲜明政治立场上,提倡“为民”“勤俭”“艰苦朴素”“清廉”,对腐败“零容忍”等价值理念,形成了层次分明、内涵丰富的“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廉洁政治观。通过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等,加强全面从严治党理论阐释和宣介,锻造党员干部的党性、淬炼党员干部的作风品格,培育和弘扬清廉文化。党风、社风、民风为之一新,廉荣贪耻、崇廉尚洁的社会文化逐步形成。

  经验既是对历史实践的科学总结,也是新时代继续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坚强基石

  百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波澜壮阔的历程,特别是新时代正风肃纪反腐的伟大实践为我们深化了认识、探索了规律、积累了经验。面向新的一百年,我们党必须充分运用这些宝贵的经验,建设海晏河清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

  始终坚持党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集中统一领导的政治原则,以党的创新理论为指导,科学谋划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部署,建设清廉中国。面对依然严峻复杂的反腐败斗争形势,只有党中央才能从政治高度和“两个大局”出发,全面统筹谋划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永葆党的生机活力,确保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因此要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从政治上把握坚持和加强党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集中统一领导。进入新发展阶段,继续发扬马克思主义与时俱进的理论品格,不断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理论和实践创新,擘画清廉中国宏伟蓝图,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监督制度对人类社会治理腐败的贡献更加凸显。

  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政治立场,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始终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人民是决定党和国家前途命运的根本力量。坚持人民至上,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治国理政的鲜明特点,集中反映了新时代中国共产党人的根本价值取向。正风肃纪反腐必须把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人民群众反对什么、痛恨什么,就坚决防范和纠正什么。深化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顽瘴痼疾,严查享乐主义、奢靡之风,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让人民群众在全面从严治党中增强获得感,不断厚植党执政的政治基础和群众基础。充分尊重人民历史创造者的主体地位,畅通完善群众监督平台,不断激发加强群众监督意识,加强党与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将群众监督作为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一环,使其与党的自我监督同向发力、形成合力。

  始终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理念,不断实现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战略目标。“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是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原则,是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基本理念。进入新时代,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将“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统筹贯通,确立“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战略目标。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是辩证统一的有机整体,相互融合、环环相扣。不敢腐是前提,体现的是组织的主导和治理,解决的是腐败成本问题。只有通过纪律、法治威慑作用的发挥,才能为“不能”“不想”创造条件。不能腐是关键,解决的是腐败机会问题。只有强化监督制约、扎紧制度笼子,才能巩固“不敢”“不想”的成果。不想腐是根本,解决的是腐败动机问题。只有提高认知、觉悟和品性,树立廉荣贪耻的观念,才能从思想源头上消除贪腐之念,实现“不敢”“不能”的升华。“三不”相辅相成,必须坚持系统观念,一体推进、同向发力。要强化以案促改的意识,提高警示教育针对性,坚持办案、整改、治理一体推进、相互贯通,取得查处一案、警示一片、治理一域的综合效果。

  始终坚持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法规制度体系,不断提升反腐败的规范化、法治化水平。制度具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的特点。党纪党规和法律法规是防腐、治腐的利器,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供了坚强制度保障。正风肃纪反腐必须坚持依规治党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以党章和宪法为根本遵循,不断健全党和国家法规制度体系,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合理分工又协调制约的权力运行机制和执纪执法体系,构建内容科学、程序严密、配套完备、有效管用的反腐败制度体系,强化制度的刚性约束,在法治轨道上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始终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不断增强监督治理效能。权力是最大的腐蚀剂,不受监督的权力是滋生腐败的温床。百年来,我们党不断探索建立和完善党内监督与人民群众监督相结合的监督体系,有效规范权力运行,不断保持党的先进性纯洁性,确保党始终立党为公、执政为民、锐意进取、清正廉洁。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着眼于党长期执政能力建设,必须进一步突出党和国家监督的政治属性,确保党集中统一领导的同时,强化党委全面监督、纪委专责监督、党的工作部门职能监督、党的基层组织日常监督、党员民主监督的党内监督质效,推进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视监督统筹衔接,形成监督合力。坚持党内监督主导地位,强化纪委监委协助引导推动功能,促进党内监督同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审计监督、财会监督、统计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贯通协调,保障党和国家监督的科学性、有效性,最大限度释放监督治理效能,更好推动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反腐败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并全面巩固。“雄关漫道真如铁,而今迈步从头越”。我们要以永远在路上的执着和坚韧,充分发挥全面从严治党引领保障作用,以系统施治、标本兼治的理念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确保“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落到实处,为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坚强的政治保障。

第2篇: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学习心得体会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善于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反对腐败,加强反腐败国家立法,加强反腐倡廉党内法规制度建设,让法律制度刚性运行。"这要求我们全面审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结合党和国家大力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方略和纪检监察工作实践,用法治思维规划指导和引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认真解决好与法治要求之间不相适应的突出矛盾和问题。

  树立法制至上理念

  法治中国,依法治国,不仅早已成为全党、全社会的共识,也已上升成为党治国理政的坚强意志。十八届四中全会部署依法治国,不仅再次吹响了我国法制建设的号角,也为推进廉洁政治建设指明了方向。反腐法治化与国家法治化的路径基本一致。国家的法治化,即国家权力全部纳入法治轨道,就是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近年来,在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方面,国家先后制定和修改了刑法、刑事诉讼法、公务员法、反洗钱法、政府采购法等,这些法律从不同的角度对国家公职人员行为进行了规范。从事纪检监察工作的各级领导干部,不仅要对纪检监察业务法规制度如数家珍、驾轻就熟,还应该把法治作为一种精神信仰、价值追求,从更高层面、更深层次学习领会法规制度精髓,掌握各类法纪条规,体现和贯彻好法治精神,把"合不合法、合不合程序"作为一种思维习惯,敬畏法律、推崇法治、遵循法则。

  加快反腐败法规制度建设

  法制健全是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前提和基础。反腐败法规制度建设,一方面要完善过去的一些法规,扎紧制度笼子,加快重要领域如权力公开、党务公开方面的立法进程等。现行某些规范权力的党内法规和行政规定,有的只是原则性的倡导,缺乏实际操作性;有的无责任主体,有的无配套政策,有的无程序性规定;有的只有禁止性规定和要求,缺乏明确具体的责任追究条款;有的党内法规自由裁量权空间过大,既损害了法规的权威性、执行力,也不利于开展内部监督。例如,在实际操作中,同样一起案件或相同的违纪行为,给予警告和开除党籍都是在原则规定允许的框架内执行纪律规定。所以长期以来,一些地方就出现了对干部腐败行为以纪律责任替代法律责任,甚至对一些违纪问题常采取"下不为例"的处理方式,客观上纵容他们在制度规定面前依然我行我素,在利益诱惑面前产生铤而走险的侥幸心理。

  因此,在党和国家层面,应认真研究解决党纪与国法、行政规定与法律条文之间存在的一些缝隙,及时修改完善法律法规,加大反腐败法规制度建设力度,从制度源头堵住或减少公权力寻租的可能。在中央层面,还应围绕消极腐败现象的新特点、新趋势,围绕反腐败斗争新形势、新要求进一步加强顶层设计,加强工作业务程序等方面制度建设,防止因为断层和脱节而产生违法问题和办案事故;结合公、检、法、司等执法机关在反腐败工作中承担的角色任务,加强与其之间工作运转程序衔接的制度建设,实现法制化规范、程序化运作,防止交叉打架、重复劳动,使反腐败的法律链条平稳延伸、无缝对接。在地方层面,应认真学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完善配套法规,特别是加强地方性法规建设。目前,有的地方根据本地区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出台了诸如网络举报监督、预防职务犯罪、公车改革等方面的法纪条规,在操作执行层面反映出了良好效果和社会反响,应当认真进行总结宣传,为国家立法积累经验。

  依法履职刚性运行

  没有法制为底线作保障,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不仅失去了方向基础,也没有了根本遵循。党和国家不断结合时代特点强化反腐败工作法规制度建设,其根本目的是要让纪检监察机关、纪检监察干部在具体工作中,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现实问题,这既是提升纪检监察干部个人能力的要求,也有利于反腐败工作正常有序开展。纪检监察机关各级领导干部要充分认识其重要性,做到心中有法纪、脚下有红线,实现法纪落地、刚性运行。一方面,要头脑清醒、擦亮眼睛,认清合情与合规之间的差距,合理与合法之间的鸿沟,不能空泛化、选择性、生搬硬套落实运用法规条款;另一方面,要谨防用组织程序代替法律规范,用工作纪律代替法律规定,用领导意志代替法纪要求的错误行为和现象。在纪检监察工作各项核心业务、关键环节,都要抓好法律实施的监督,甚至可探索引进第三方监督机制,发挥好社会监督的作用。

  破解法规制度盲区的难题

  近年来,各类涉法涉诉案件和影响社会稳定的群体性事件增多,纪检监察机关业务范围内出现的许多问题也亟待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要认真梳理研究这些突出矛盾和问题,以问题为导向,以法制为统揽,以实践为课堂,不断强化运用法治思维解决现实问题的能力和水平。针对当前突出的仅用党纪而无法用法律规范的灰色地带、法律法规滞后性问题,比如裸官、兼职取酬、收送"红包"、"吃空饷"等,许多违反党纪的行为在法律上尚无明文规定,这既是法律监督的盲点,也是法律界定的难点。比如,对官员失联事件成为社会热点话题后,办案保密规定与公众知情权之间存在冲突、实施重处分对象审诉复议有无第三方介入监督、党外人士违纪违法行为采取措施手段受限等新问题,要加强研究论证,有针对性地利用法律途径、法律武器,提出解决对策,运用法治方式破解此类难题;如对外信息披露不畅通的问题,可以建立全天候网络值班新闻发布制度,针对疑难信访、申诉复议等问题,可探索吸纳律师、司法、第三方组织参与,举行公开听证会,这不仅是对法治精神的弘扬,也是对法治中国建设的积极贡献。

第3篇: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学习心得体会

  经过全党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向更加明确、思路更加清晰、措施更加有力、成效更加明显,呈现良好发展态势。党的十八大报告和中央纪委向党的十八大的工作报告,全面总结了党的十七大以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的成绩。在这承前启后、继往开来的新的历史时期,我们要充分认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的成绩,统一思想、凝聚共识、坚定信心,不断把反腐倡廉建设引向深入。

  充分认识成绩,把思想统一到中央对反腐倡廉建设的决策部署上来。近年来,党中央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严惩腐败分子,有力遏制了消极腐败现象在一些领域滋生蔓延的势头,捍卫了党纪国法的尊严,维护了社会公平正义,增强了人民群众对反腐败斗争的信心;严明党的政治纪律,保证了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为改革发展稳定提供了有力保证;纯洁党的组织和队伍,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保持和发展了党的先进性,增强了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巩固了党的执政基础,提高了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提高了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充分认识成绩,就是要把思想统一到中央对反腐倡廉形势的判断上来,统一到中央对反腐倡廉建设的决策部署上来,凝聚成反对腐败的强大力量。

  充分认识成绩,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反腐倡廉道路。道路关乎党的命脉,关乎国家前途、民族命运、人民幸福。回顾反腐倡廉历程,我们在改革开放新形势下,坚持以改革创新精神走出了一条中国特色反腐倡廉道路。这条道路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们党把马克思主义反腐倡廉理论与中国反腐倡廉实践有机结合的伟大创举,是建设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保证。充分认识成绩,我们更加坚信,中国特色反腐倡廉道路是反腐败斗争取得最后胜利的根本途径。我们要坚持这条道路不动摇,立足于中国实际,把反腐倡廉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全面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不断推进理论创新和实践创新,丰富和完善中国特色反腐倡廉道路内涵,及时应对和解决反腐败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有效预防和遏制腐败的滋生蔓延。

  充分认识成绩,进一步坚定做好反腐倡廉工作的信心。坚决惩治和有效预防腐败,是一场关系党和国家前途命运的严重政治斗争。当前,腐败现象在一些地区和部门仍然易发多发,有的案件涉案金额巨大、涉及人员众多,特别是高级干部中发生的腐败案件影响恶劣。现在,社会上对反腐倡廉形势存在错误认识。有的人过分夸大腐败问题的严重程度,认为腐败是一种社会顽疾,无法根治,甚至有人认为腐败越反越多,从而悲观失望。我们既要看到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任务依然艰巨,更要充分认识反腐倡廉建设取得的成绩,要看到反腐败工作具备许多有利条件,反腐倡廉建设呈现出前所未有的光明前景。只要进一步坚定信心,坚持不懈地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就一定能够坚决惩治腐败、有效预防腐败,不断开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局面。

  历史是一面镜子,鉴往昔、知来者。成绩的取得来之不易,必须倍加珍惜,长期坚持,不断发展。我们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坚定信心、勇于进取、努力工作,不断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推向前进,为圆满完成党的十八大各项战略决策部署作出更大贡献。

第4篇: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学习心得体会

  刚才听了纪委的通报,感到很受教育,教育十分深刻,对照我们自我,工作中也有不少疏忽和大意的时候,经过刚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通报,在平时的学习、工作中更要谨慎从事,勤奋工作,要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就必须要做到以下几点:

  一、认真学习理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基层党员干部中出现了一些新情景,有些问题还比较特出,比如思想观念陈旧,执政意识谈薄,缺乏事业心、职责感,思想不端正,工作不踏实,缺乏解决矛盾的本事,有的还以权谋私,凝聚力、战斗力不强,甚至于软弱涣散,不起作用,这些问题的出现,严重影响了党的先进性,为此各级党委政府相继出台制定了监督条例、处分条例、廉洁自律守则,充分显示了坚持不懈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的强大决心,这就要求我们党员干部要认真学习理论,重视作风转变,提高政治素质,坚定思想理念,强化执政意识,各方面要廉洁自律,一要干事,二要干净,既要勤又要廉,否则,就无以立身,就栽跟头,就经不起考验,树不好形象.

  二、求真务实,转变作风,干净履职

  求真务实是我党的优良作风,更是党风廉政建设的重点要求,工作上务求办实事,求实效,不能搞形式主义,要结合自身的特点,讲求工作的形式和方法,要紧密联系实际,彻底转变工作作风,同时,克服与党的先进性不相适应的地方,我们要努力学习,开动脑筋,既要学得多,更要懂得多,既不能缺铁,又不能缺钙,在平时的工作中要转变工作作风,要寻求新方法,做扎实有效的工作,异常是对上级组织领导布置的各项工作更要立说立行,不能有丝毫的怠慢,更要按时、按质、按量去完成,要时刻坚持清醒的头脑,要从方方面面严格要求自我,稍有不慎,就可能犯错误,栽跟头,俗话说:"常在河边走,难得不湿鞋"这就要我们时刻谨小慎为,要正确行使手中的这点权力,在大事上要经渭分明,小事上要从严把握,哪些事能做不能做,哪些东西能拿不能拿,哪些饭能吃不能吃,在自我的头脑里要有一个明确的界限,要自重、自省、自警、自励,要清白从政,踏实做事,堂堂正正做人.

  三、要艰苦奋斗,关心工作,警钟长鸣,永葆本色

  作为一名党员,要坚持艰苦奋斗的优良作风,永葆党员的政治本色,深刻理解"党风廉政建设""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并自觉付诸实际行动,牢牢把握和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的观念,时刻要有一颗为民服务和着想的心,不能有一点私心杂念,要自觉理解上级组织领导和基层组织及群众的监督,他们的监督是一面镜子,要经常照一照,经常检查自我的缺点和不足,及时加以改正和纠正"良药苦口利于病,忠言逆耳利于行",常被泼冷水,常听逆耳言,能够使头脑坚持清醒,要把群众满意作为标杆尺度,认真解决群众最盼、最急的事,要诚心诚意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谋实利,在平时的实际工作中要务实、清廉,更要警钟长鸣,筑牢防线,时刻不能放松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改造,要认识到权力是一把双刃剑,用好了能为民造福,用不好也能为自我造罪,要珍惜自我的工作,不要因一念之差,给家庭、亲友带来痛苦,给领导带来麻烦,给政府带来不光彩.

  我们在平时的工作中,要深刻地理解和准确把握怎样才能坚持...员的先进性和模范作用,我们要坚持思想理论,坚持勤奋学习,坚持党的宗旨,坚持工作勤奋,兢兢业业,身体力行地完成上级组织领导布置的各项工作,维护党和政府的形象,把求真务实工作,关心群众疾苦,反腐倡廉,永葆...员的政治本色贯穿始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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