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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汉语词语,公文的一种格式,是指对上级有所陈请或汇报时所作的口头或书面的陈述。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违规使用医保基金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报告【汇编九篇】,欢迎品鉴!
【篇一】违规使用医保基金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报告
一年以来,在区委区政府坚强领导下,在市医保局指导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按照“保基本、可持续、惠民生、推改革”总要求,始终把打击欺诈骗保行为作为首要任务,扎实推进医保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治理,全力维护医保基金安全,突出一手抓宣传,一手抓治理,两手硬、两促进,积极推进宣传与打击并重、相得益彰的工作局面,努力构建一个“不敢骗、不能骗、不想骗”的监管新格局,取得一定成效。
一、强化宣传,积极营造维护医保基金安全氛围
1.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按照市局部署和安排,宜秀区医保局及时研究制定了《宜秀区学习宣传贯彻〈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暨医保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并以文件下发。同时迅速翻印国家颁布的《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家医保局制作的宣传海报、宣传折页并下发各乡镇(街道)和辖区定点医药机构。为了使医保系统干部职工和医疗机构负责人深化理解《条例》及相关医保法规,开展分级培训。4月21日,局举办专题培训班,组织对乡镇(街道)医保办全体同志、乡镇卫生院主要负责人及负责医保工作的同志就学习贯彻执行《条例》和医保业务进行专题培训。随后,乡镇医保办会同属地乡镇卫生院组织对本单位职工和辖区医保定点村室、社区卫生服务站、诊所等负责人进行培训,医药机构组织对单位全体职工进行培训。与此同时,各乡镇(街道)医保办和定点医药机构结合实际,及时跟进,开展了系列学习宣传活动,迅速掀起了学习宣传贯彻《条例》及医保法规新热潮。
2.突出重点,现场宣讲。一是各乡镇医保办和辖区定点医药机构纷纷设置医保政策宣传专栏,滚动播放宣传标语,发放宣传折页、便民手册等宣传材料,开展现场宣传咨询活动。二是推进《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及医保政策“进企业、进社区、进学校、进商场、进乡村、进医院”活动。4月23日区医保局联合市医保服务中心、区直机关工委、区民生办、区卫健委赴杨桥镇凤水花苑小区开展医保宣传月暨“三走进、三服务”活动。各乡镇医保办跟进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医保政策“进村入户”活动。据统计,4月份以来,全区发放各种宣传材料近万份,开展医保政策宣讲活动12场。
3.广泛宣传,营造氛围。一是及时召开宣传《条例》新闻发布会4月12日区医保局召开宣传《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新闻发布会就《条例》出台背景、适用范围、基金使用各相关主体的职责、强化监管措施方面的规定以及对骗保等违法行为的惩处等五个方面进行解读。二是利用宜秀有线电视台持续一个月滚动播放国家医保局制作的《条例》宣传正片和动漫宣传片。三是利用宜秀新闻网、局微信公众号等媒介相继推送报道宣传贯彻《条例》和打击欺诈骗保活动情况。四是公布打击欺诈骗保举报电话。在全区公布举报投诉电话:5939448和医保咨询热线:5939445 两部电话,畅通医保投诉举报渠道。
二、注重治理,不断加大打击欺诈骗保力度
1.积极谋划,专题部署。全市医保工作会议暨定点医疗机构医保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治理会议召开后,局领导班子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贯彻落实措施,制定出台了《2021年全区定点医疗机构医保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并以文件下发各乡镇(街道)医保办和乡镇(街道)卫生院(中心)。4月1日召开全区医保工作会议暨定点医疗机构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治理工作推进会。集中传达学习了全市医保定点医疗机构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治理工作会议精神和市局《2021年全市定点医疗机构医保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和《关于开展打击基层医疗机构医保违法违规行为专项行动的通知》。重点就全区2021年定点医药机构医保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治理工作及打击基层医疗机构医保违法违规行为专项行动做了全面部署和安排。
2.迅速开展核查,做到全覆盖。3月初区医保局、区卫健委联合下发了《关于印发深挖彻查持续打击欺诈骗保行为工作包保督导方案的通知》,并会同区纪委监委、卫健委、宜秀公安分局联合组织2个检查组对辖区6个乡镇(街道)卫生院(中心)重点就“三假”等违法违规行为和贯彻执行国家医保局2号令等医保政策法规情况进行现场检查,并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现场交办,限期整改完成。同时组织6个乡镇(街道)医保办会同承担村室一体化管理的卫生院,按照省局制定《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现场检查清单》《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现场检查清单》项目对辖区65家村室(卫生站)和53家定点药房(店)进行逐项现场核查,于4月15日全面完成。9月份,按照市局《关于市区医药机构实行“网格化“监管的通知》要求,我们聘请第三方国元保险公司专业人员对市局划入我区网格化管理的经开区菱北办事处辖区73家定点医药机构(村室诊所25家、药房48家)进行现场核查。通过三轮检查,确保了市局分级网格化划入我区管理的96家定点医疗机构和101家定点药房(店)现场核查全覆盖。检查表明,由于三年来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治理工作的开展,辖区医疗机构医保法规意识明显增强,医疗服务行为得有了明显规范,但是少数村室、社区卫生服务站仍然存在就诊记录不规范和上传数据不精准等问题。对此,检查组要求其立即整改。
3.扎实推进欺诈骗取城乡居民门诊统筹基金专项整治暨基层医疗机构专项行动回头看工作。11月份,区医保局抽调专业人员组成专项检查小组,以“四不两直”方式围绕市局《关于推进欺诈骗取城乡居民门诊统筹基金专项整治暨基层医疗机构专项行动回头看工作的通知》要求和市医保管理中心提供的疑点数据对辖区内重点13家定点医疗机构(6家乡镇(街道)卫生院,1家民营医院,6家村室)进行现场核查。本次检查虽然未发现医保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但是也发现部分村室门诊报销资料资料不全,少数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项目收费行为不规范等问题。对此,核查小组立即约谈了定点医疗机构负责人,限期整改。局就此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医疗服务项目收费行为的通知》要求辖区定点医疗机构立即开展自查自纠并将自查自纠整改情况上报区医保局。
4.全面完成区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高度重视巡察反馈问题,成立专班组织整改。在市局大力支持下,及时组织协调专业力量对区委巡察反馈的2家(安庆博爱医院、安庆济和医院)存在违规行为的医疗机构进行调查核实,并根据其存在的违规行为,依照医保法规有关条款分别作出处理。拒付、追缴医保基金和收取违约金共计43.69万元。
一年来,宜秀医保系统虽然持续推进打击欺诈骗保维护医保基金安全做了大量的工作,但是与上级组织要求和参保群众期待相比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医保基金监管力量单薄,监管效果不够明显。二是定点医疗机构行业自律发展不够平衡。通过近年来对定点医疗机构检查情况反映,辖区定点公立医疗机构法规意识明显比民营医疗机构强,执行诊疗规范和用药指南也比民营医疗机构好等。对此,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着力予以解决。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下一步我们将突出打击欺诈骗保、维护医保基金安全这一主责主业,按照区委区政府和市局部署和要求,持续推进医药机构医保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治理工作。重点做好如下工作:
一是坚持打宣并举,持续开展医保法规宣传。重点是开展好医保宣传月,持续推动医保政策“六进”;突出重点,适时开展线上宣传,线下宣讲活动。
二是认真落实市局定点医药机构分级网格化管理要求,持续做好辖区定点医药机构日常监管。重点是全覆盖现场核查和“双随机一公开”工作。
三是积极推进部门联动,发挥职能优势,形成打击合力。重点是发挥各自职能优势,推进信息互通、资源共享;适时组织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刚性兑现法规,推动形成强力监管局面。
【篇二】违规使用医保基金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报告
x医院,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社保局、卫生局的指导和支持下,本着“一切为了人民健康”的宗旨,认真执行职工、居民医疗保险相关政策法规,严格履行医务人员的职责,强化管理,改善服务,全面开创了我院医疗保险工作的新局面。
作为定点医疗机构的xx医院,我们本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有关规定和《xxx市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实施办法》《双向转诊协议》等各项配套文件等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建立了与医保制度相一致的监管机制,使医保管理工作逐步实现系统化,规范化。现将我院开展的医保工作情况自查如下:
一、成立了xx医院医保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制定切实可行的医保工作计划
医院医保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医保工作会议,制定医保工作计划,对居民医保在运行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及时予以解决。定期对各科室医务人员的医疗行为规范进行检查、考核,发现违纪、违规行为坚决予以查处。
三、开展职工培训,大力宣传医保知识。
我们把医护人员的整体素质作为适应工作需要和事业发展的基础和前提,竭尽全力提升队伍整体素质。强化了政策学习,充分利用每周一大时会和周五下午学习时间,组织广大医护人员认真学习了医院保险相关政策法规,提高了全院职工学习政策、掌握政策和运用政策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为深入开展医保工作奠定了坚定的政策理论基础。坚持把提高业务作为履行职务的第一要职,深入开展医疗业务培训,加强全院人员的医保知识特别是居民医保知识掌握情况,沙医院医保办人员对全院工作人员进行了医保知识培训,并编制了《医保知识应知应会》手册,人手一册,人人基本做到会讲解、会宣传,针对学习情况,于3月18日和6月22日,对全体医护人员进行了闭卷考试,全院平均得分达到90分以上,医保领导小组成员还下连队两次,为基层参保人员进行医保知识宣传,介绍、宣传广大群众来我院住院的优势,我院的医疗技术好、服务水平好,门槛费低,收费低等,使我院的病员量比去年有明显增多,经济效益也有所增加,取得了很好的成绩。
四、医疗管理方面:
1、医保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医疗管理工作,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医保工作,每周四下病区进行医疗大查房,检查核实住院病人是否有挂床、冒名顶替住院等情况,出院带药有无超量现象,检查住院病历书写是否规范、是否按规定因病施治、用药、检查和治疗是否合理,费用是否超支等,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2、制定了相应的医保考核奖惩办法,经常检查医保政策执行情况及财务收费情况,有无乱检查、乱收费、重复收费、分解收费、多收费等现象,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举报人给予一定的奖励。
3、严格执行《药品目录》规定的报销范围,从未使用假劣药品、过期、失效和“三无”药品,保证参保人用药安全。
4、护理五种表格即体温单、护理记录单、病员流动交班本、临时、长期医嘱单等五种表格能认真填写,如实记录,执行医嘱“三查九对一注意”制度。
5、病历书写方面:能及时完成病历的书写,按要求规范书写,勤观察病情,明确诊断,认真分析病情,针对病情合理检查,合理用药,无搭车带药情况。
6、每季度对医疗工作进行考核,检查病历的合格率、处方合格率,针对出现的问题进行整改。
五、财务管理方面:
1、根据医保规定,我院职工参保人员住院押金为300元,居民参保人员住院押金400--500元,各种药品、诊疗收费根据物价部门规定收取,没有私自、分解、多收费乱收费现象的发生。
2、今年我院启动了局域网,能按规定给参保人提供一日清单,及时向病人公布医疗费用情况,医护人员能及时回答病人的疑问,使病人心里有本明白账。结算及时。
六、医保管理方面:
1、离休人员无挂床、冒名就诊、住院现象,
2、门诊无大处方现象,急病、慢病无超量,出院带药无超量现象,
3、年度内无医疗纠纷和事故发生,
4、无诊断升级,假冒病种套取单病种结算费用现象,
5、没有发现因医疗费用问题推诿、拒收符合条件住院的参保人现象,
6、认真执行特殊检查、治疗、转诊、转院审批手续和程序,并按规定划入医保结算,
7、病人满意度调查在95%.
七、存在的问题:
1、病历中更改治疗无理由,字迹不清。
2、病历中个别项目及检查填写不完整。
3、《药品目录》内药品备药率(甲类药品使用率)不够。
【篇三】违规使用医保基金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报告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市政府有关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的意见,结合省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督察组反馈意见,根据《绍兴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开展医疗卫生行业重点领域专项综合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区双随机督查等日常工作,我区自9月至12月开展了为期近四个月的医疗卫生行业重点领域专项综合整治行动,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医疗卫生行业
(一)基本情况
根据8月底至9月初,省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督察组对我区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工作督查问题清单,我区对相关问题线索进行逐一核查和梳理,结合双随机督查,疫情防控巡查等日常工作,对相关问题及类似情况进行了全面查处,出动了执法人员360人次,内容涵盖预检分诊,医疗文书书写,精麻药品管理,消毒隔离,疫苗管理接种,病原微生物实验室质量控制管理、机构人员资质,医疗废物处置等,机构涉及乡镇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个体诊所,门诊部,民营医院及非法医疗(美容)场所,采取现场巡查,专项督查,智慧监管平台非现场执法,投诉线索追查等手段,查处了一批违法违规案件,切实落实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职能,保障人民群众健康。
(二)工作开展情况
从本次卫生行业重点领域专项综合整治情况看,大部分医疗机构均能规范疫苗接种管理、精麻药品存放和使用台账管理,预检分诊和发热门诊设置,执行消毒隔离制度,医疗废物管理制度,诊疗操作规范等,但整治中也查处了一批违法违规行为,共计查处医疗机构22家,非法医疗美容场所8家,非法医疗场所6家,其中移送案件1起,非现场执法3起,立案37起,罚款44.554万元,没收违法所得1.9036元,没收药品15箱、器械73件。
(三)存在问题
经案件梳理,问题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
1、非法医疗(美容)案件仍处于高发,生活美容场所非法开展医疗美容,非法开展牙科诊疗等行为屡有发生。
2、部分医疗机构超诊疗范围开展执业活动。
3、预检分诊等疫情常态化防控措施存在懈怠和麻痹。
4、医疗废物分类收集、及时处置等有待规范。
(四)下一步工作措施
1、进一步加强乡镇、街道和成员单位日常工作联系,及时互通工作信息,进一步完善工作例会、重大疑难案件会商、出租房管理、刑事案件移送等工作制度,真正发挥协同作用,形成强大工作合力,保持对非法行医违法犯罪行为的高压严打态势。
2、依托依法执业自查系统,督促医疗机构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使医疗风险化解在萌芽状态。
3、整合利用智慧监管平台,加强执法效能,弥补执法力量不足。
二、职业卫生监管
结合双随机检查,重点突出对化工、家具生产生产企业进行检查。9-12月,共检查企业49家,检查内容包括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及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措施落实情况、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情况、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评价、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情况、职业卫生培训情况、车间现场管理6个方面。
大部分企业均按要求履行职业病防治工作,特别是职业卫生“三同时”开展达100%,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100%,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100%,企业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员的培训率95.9%,对在检查中发现的未按要求开展职业健康检查、未发放有效的个人防护用品和未督促劳动者使用个人防护用品的8家企业进行了处罚,罚款金额15万,并做好跟踪整改工作,目前,这些处罚企业已完成整改。
【篇四】违规使用医保基金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报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医疗保障局的决策部署,坚决打击欺诈骗保行为,加大医保基金监管力度,严厉打击欺诈骗保行为,维护医保基金安全,努力构建一个“不敢骗、不能骗、不想骗”的监管新格局,根据《鄂尔多斯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20-年医疗保障基金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鄂医保发〔20-〕30号)文件要求,我局按照文件要求开展了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治理行动,现将基金治理工作总结如下: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
打击欺诈骗保是医疗保障部门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安全规范用好医保基金的重要保障,局领导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根据上级部门的文件要求,我局成立了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及时召开专题部署会,制定下发了《准格尔旗医疗保障局20-年医疗保障基金治理工作方案》(准医保发〔20-〕17号),同时聘请第三方机构,抽调我旗四家大型公立医院的专业人员参与此次检查工作,为有效开展此次专项治理工作提供坚强保障。
二、靶向施策,精准发力
我旗共有两类机构434家,其中医保经办机构1家、定点医疗机构225家(三级公立医院2家,二级公立医院2家,一级及以下公立医院136家;一级及以下民营医院85家),定点药店208家(单体药店87家;连锁药店121家),截止11月22日,历时154天,共检查两类机构434家,圆满完成了上级文件要求的检查全覆盖,检查率达100%。
三、全面启动,分段推进
第一阶段 自查自纠阶段
4月15日我局积极筹备召开动员会,要求辖区内所有两类机构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并列明自查问题清单,剖析违规原因,明确整改措施、整改时限,认真填写《经办机构自查情况统计表》、《医疗机构自查情况统计表》、《定点零售药店自查情况统计表》(详见附件1.2.3),并形成书面报告于5月31日前上报准格尔旗医疗保障局,我局根据交回的三种表格对两类机构自查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梳理,罗列问题清单,对我旗的医疗机构及定点药店的家数和情况有了初步的了解,也为下一步开展全面检查奠定一定的基础。
第二阶段 集中检查阶段
为了切实做好本次检查工作,使本次检查不走过场,不流于形式,我们做了较为充分的准备,包括检查人员的抽调、检查片区的规划、检查路线的设定、检查的切入点、检查的方式、需要提供的资料等。
(一)定点医疗机构的检查
从6月30日开始截止11月30日利用59天的时间,共检查定点医疗机构225家,检查面达100%。在检查定点医疗机构时,针对住院报销问题我们通过调取查阅住院病历、核对医保结算收费明细票据、与院内科室医护人员交流、走入病房实地了解治疗过程等,核查是否规范收费、科学诊疗,合理使用医疗保障基金的实际运行情况;同时,对涉及医保基金使用管理宣传等其他方面也进行了全面检查。
通过检查,定点医疗机构能够很好的履行《鄂尔多斯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诊所)医疗服务协议》的约定,建立健全相应的医疗保险管理制度,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市、旗有关政策,积极开展医保政策宣传、讲解,督促参保人员和医务人员遵守各项医保规定,保障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服务。但是也发现存在以下问题:
1.超标准收费方面。超过规定数量标准收费;
2.串换收费方面。未严格执行诊疗项目及服务价格标准,相互之间串换收费;
3.费用清单与医嘱不符。主要是康复治疗项目次数与医嘱不一致,收费的准确性很难确认;
4.实际收费与检验、检查项目次数不符。
5.病历不完整,化验、病检报告有缺失;医嘱不规范,项目混淆。
(二)定点药店的检查
从6月30日开始截止11月30日利用86天的时间,共检查定点医疗机构208家,检查面达100%。对定点药店的检查时通过查看内蒙古自治区社会保险管理信息系统、进销存系统,核对店内药品数量、查看购药小票等票据、查对参保人员购药费用台账、与执业注册药师交流等手段,实时了解医保刷卡情况及基金使用情况。
通过检查,定点药店能够履行《鄂尔多斯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约定,各定点药店均在醒目位置张贴打击欺诈骗保海报及举报电话,药店从业人员能遵守医疗保险的各项规定,执业注册药师能在营业期间在岗,保障参保人员刷卡购药、外配处方的购药服务工作。但是也存在以下问题:
1.未建立单独参保刷卡台账。按照医保协议要求,参保人员刷卡购药费用要单独建账,分别核实,建立详细的销售明细;
2.购药小票保存不完整方面。对每笔购药电脑小票、销售小票外配处方等个人账户刷卡资料妥善保存;
3.个别执业注册药师营业期间不在岗、无处方销售处方药;
4.药品、保健品进销存不符、摆放生活用品;
5.串换药品。
(三)医保经办机构的检查
从11月23日开始截止12月1日历时9天,对医保经办机构进行全面检查,通过了解医保经办机构的基本情况、内控制度、内审监督、风险管理等制度的推进情况,查阅职工医疗保险收入、支出情况;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收入、支出情况;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履约的监督检查情况;中心待遇支付情况;医疗救助收支情况等相关台账,结合医药机构的检查情况对医保经办机构进行了认真检查。通过检查,我们发现医保经办机构存在以下问题:
1.中心待遇支付情况。经抽查大病医疗支付名单,结合中心端数据发现,有两次住院时间有重叠情况。
2.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履约的监督检查较少情况。截止到20-年11月23日,-医疗保险服务中心对-范围内208家药店,225家医院、诊所、卫生院及服务中心实施监管。
20-年4-6月检查6家,10-11月检查42家,共计48家。
20-年4--11月检查75家。
(四)对两类机构的处罚情况
我局对医药机构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可以立即整改的,责令各医药机构立行立改,对不能立即整改的问题,要求医药机构7日内整改完毕,并将整改报告上报医疗保障局;对违反《鄂尔多斯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鄂尔多斯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诊所)医疗服务协议书》的规定18家医药机构暂停医保服务,对32家医药机构按照相关规定拒付医保基金共计52.64万元,限期整改37家,通报批评1家。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及工作建议
(一)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持续加强医保政策宣传。在全旗范围内通过普法教育,充分激发参保群众和定点医药机构参与打击欺诈骗保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强化舆论引导,在全旗范围内形成“不敢骗、不能骗、不愿骗”的舆论氛围。要把专项治理期间形成的有效措施制度化、常态化,建立长效机制,确保医保基金安全。
二是加大自身学习和基层业务培训力度。在提高自身业务能力的同时,加强医保监管人员业务培训,不断提高业务能力和素质,打造一支强有力的基层医保监督检查队伍,适应新时期医保工作需要。
三是对存在问题医药机构开展专项治理工作“回头看”,对问题突出、不重视不整改的医药机构继续抽调专业工作人员查实根源,找准症结,通过约谈、暂停服务协议、扣减违规基金等方式予以严厉打击,做到及时预警、尽早发现、尽早处理,让违法违规行为扼杀于摇篮中,从而不断规范医疗、医药服务,有效监管骗取、套取医保基金行为。
(二)工作建议
通过检查,我们发现定点药店的内蒙古自治区社会保险管理信息系统和进销存系统独立运行,没有对接,导致在检查过程中药品的总数据不准确,不利于快速高效开展工作,建议将两个系统的总数据有机对接,为下一步工作开展提供有力保障。
定点药店中存在内蒙古自治区社会保险管理信息系统丢失录入药品目录情况,导致在药品结算中因为参保人比较着急,系统中录入目录丢失,再次录入比较复杂,个别药店通过串换药品结算,建议加大对内蒙古自治区社会保险管理信息系统的维护,减少此类问题的发生。
【篇五】违规使用医保基金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报告
根据《精河县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20XX年精河县医保基金监管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精医保发【20XX】9号)文件精神要求,我局医保基金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对照工作方案,部署我局医保基金监管专项治理工作任务,对我局医保基金使用情况进行了自查自纠,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无存在伪造医疗文书、处方、票据、病历、检查化验报告单,出具虚假诊断证明、结论等行为。
二、无存在降低收住院标准、虚假住院、诱导住院、空床住院、挂床住院、无指征治疗、冒名就诊、冒名报销等行为。
三、无存在超范围开展诊疗活动并报销、虚记医疗费用、医嘱与检查用药不相符、串换药品和诊疗项目、超量用药、禁忌症用药等行为;
但存在有违反限定适应症(条件)用药,不符合自治区医保局药品目录里的限定适应症(条件),导致费用被报销,我局加强用药方面的管理,要求科室存在问题进行落实整改,尽量减少此类事情发生。
1.无存在未按医疗服务价格乱收费、重复收费等行为。
2.无存在虚开发票、伪造售药清单、串改参保人员取药数据信息等行为。
3.有存在多收费行为,我院将加强医疗费用管理,认真核查费用,杜绝多收费,要求科室存在问题进行落实整改,尽量避免此类事情发生。
4.退回违规医疗费用共11.55万元,关于违规医疗费用在年度医保费用结算已清算退回。
今后我局将继续依法依规,廉洁自律,切实加强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的管理,进一步规范医疗保障基金运行,严厉打击欺诈骗保行为,维护医保基金安全。同时要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规范诊疗服务行为,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水平,旨在坚持合理诊治、合理用药、合理收费,保障医保基金安全,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篇六】违规使用医保基金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报告
为落实龙医保【20xx】第40号文件精神,《关于开展对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基金使用情况调研的通知》的有关要求,我院立即组织相关人员严格按照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政策规定和要求,对医保基金使用情况工作进行了自查自纠,认真排查,积极整改,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严肃规范管理
为加强对医疗保险工作的领导,我院成立了以院分管院长为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医保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分工责任到人,从制度上确保医保工作目标任务的落实。多次组织全院医护人员认真学习有关文件,针对本院工作实际,查找差距,积极整改。加强自律管理、自我管理。
严格按照我院与医保中心签定的《连城县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书》的要求执行,合理、合法、规范地进行医疗服务,坚决杜绝弄虚作假恶意套取医保基金违规现象的发生,保证医保基金的安全运行。
二、严格落实医保管理制度,优化医保服务管理
为确保各项制度落实到位,建立健全了各项医保管理制度,结合科室工作实际,突出重点集中精力抓好上级安排的各项医疗保险工作目标任务。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保险工作管理的规定和奖惩措施,同时规定了各岗位人员的职责。按规范管理存档相关医保管理资料。医护人员认真及时完成各类文书、及时将真实医保信息上传医保部门。
开展优质服务,设置就医流程图,方便参保人员就医。严格执行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管理规定,所有药品、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收费实行明码标价,并提供费用明细清单,坚决杜绝以药换药、以物代药等违法行为的发生;对就诊人员进行身份验证,坚决杜绝冒名就诊及挂床住院等现象发生。严格执行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管理和诊疗项目管理规定,严格执行医保用药审批制度。对就诊人员要求或必需使用的目录外药品、诊疗项目事先都证求参保人员同意并签字存档。
三、建立长效控费机制,完成各项控费指标
我院医保办联合医、药、护一线医务人员以及相关科室,实行综合性控制措施进行合理控制医疗费用。严格要求医务人员在诊疗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各项诊疗常规,做到因病施治,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禁止过度检查。严格掌握参保人的入院标准、出院标准,严禁将可在门诊、急诊、留观及门诊特定项目实施治疗的病人收入住院。
充分利用医院信息系统,实时监测全院医保病人费用、自费比例及超定额费用等指标,实时查询在院医保病人的医疗费用情况,查阅在院医保病人的费用明细,发现问题及时与科主任和主管医生沟通,并给予正确的指导。
加强控制不合理用药情况,控制药费增长。药事管理小组通过药品处方的统计信息随时了解医生开药情况,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加强对;大处方;的查处,建立处方点评制度和药品使用排名公示制度,并加强医保病人门诊和出院带药的管理,严格执行卫生行政部门的限量管理规定。
我院明确规定医务人员必须根据患者病情实际需要实施检查,凡是费用较低的检查能够明确诊断的,不得再进行同一性质的其它检查项目;不是病情需要,同一检查项目不得重复实施,要求大型仪器检查阳性率达到70%以上。
加强了对医务人员的;三基;训练和考核,调整、充实了质控小组和医疗质量专家组的力量,要求医务人员严格遵循医疗原则和诊疗常规,坚持因病施治、合理治疗,加大了对各医疗环节的监管力度,有效地规范了医疗行为。
通过上述举措,我院在业务量快速增长的同时,各项医保控费指标保持在较低水平。根据统计汇总,今年1-3月份,医院门诊总人次3584人比去年同期增长1.42%;出院人次191人比去年同期下降4.5%;门诊住院率4.96%同比去年下降0.3%;二次返院率6.81%同比去年下降0.19%;住院总费用108.83万元同比去年下降10.98%,医保基金费81.06万元同比去年下降9.51%;药品费用32.49万元,同比去年下降14%,大型仪器检查费用4.71万元同比去年下降2.69%;平均每位出院患者医药费用5697.87元;较去年下降6.78%。
四、存在的问题
1、由于我院外科今年第一季度开展手术治疗的患者较同期多,故耗材费用和大型仪器检查占比略有所增长,其中耗材费用2.71万元同比去年增长12.92%;百元耗材比3.55%同比去年增长0.71%;大型仪器检查占比4.33%同比去年增长0.37%。
2、个别医务人员思想上对医保工作不重视,业务上对医保的学习不透彻,医疗保险政策认识不足,对疾病诊疗不规范。
五、整改措施
1、组织相关医务人员对有关医保文件、知识的学习。
2、坚持合理检查,合理诊治、合理应用医疗器材,对患者的辅助检查、诊疗,要坚持;保证基本医疗;的.原则,不得随意扩大检查项目,对患者应用有关医疗器材应本着质量可靠、实惠原则,坚决杜绝不合理应用。
通过对我院医保工作的自查整改,使我院医保工作更加科学、合理,今后我院将更加严格执行医疗保险的各项政策规定,自觉接受医疗保险部门的监督和指导,提高我院医疗质量和服务水平,使广大参保人员的基本医疗需求得到充分保障。
【篇七】违规使用医保基金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报告
20xx年x月x日,xx市社保局医保检查组组织专家对我院xx年度医保工作进行考核,考核中,发现我院存在参保住院患者因病住院在所住院的科室“住院病人一览表”中“医保”标志不齐全等问题。针对存在的问题,我院领导高度重视,立即召集医务部、护理部、医保办、审计科、财务科、信息科等部门召开专题会议,布置整改工作,通过整改,医院医保各项工作得到了完善,保障了就诊患者的权益,现将有关整改情况汇报如下:
一、存在的问题
(一)参保住院患者因病住院在所住院的科室“住院病人一览表”中“医保”标志不齐全。
(二)中医治疗项目推拿、针灸、敷药等均无治疗部位和时间。
(三)普通门诊、住院出院用药超量。
(四)小切口收大换药的费用。
(五)收费端没有将输密码的小键盘放在明显的位置。
二、整改情况
(一)关于“住院病人一览表”中“医保”标志不齐全的问题
医院严格要求各临床科室必须详细登记参保住院病人,并规定使用全院统一的登记符号,使用规定以外的符号登记者视为无效。
(二)关于中医治疗项目推拿、针灸、敷药等无治疗部位和时间的问题
我院加强了各科病历和处方书写规范要求,进行每月病历处方检查,尤其针对中医科,严格要求推拿、针灸、敷药等中医治疗项目要在病历中明确指出治疗部位及治疗时间,否者视为不规范病历,进行全院通报,并处罚相应个人。
(三)关于普通门诊、住院出院用药超量的问题
我院实行了“门诊处方药物专项检查”方案,针对科室制定门诊处方的用药指标,定期进行门诊处方检查,并由质控科、药剂科、医务部根据相关标准规范联合评估处方用药合格率,对于用药过量,无指征用药者进行每月公示,并处于惩罚。
(四)关于小切口收大换药的费用的问题
小伤口换药(收费标准为元)收取大伤口换药费用(收费标准为元)。经我院自查,主要为医生对伤口大小尺度把握不到位,把小伤口误定为大伤口,造成多收费。今年1—8月,共多收人次,多收费用元。针对存在的问题,医院组织财务科、审计科及临床科室护士长,再次认真学习医疗服务收费标准,把握好伤口大小尺度,并严格按照标准收费。同时对照收费标准自查,发现问题立即纠正,确保不出现不合理收费、分解收费、自立项目收费等情况。
(五)关于收费端没有将输密码的小键盘放在明显的位置的问题
医院已门诊收费处,出入院办理处各个收费窗口安装了小键盘,并摆放在明显位置,方便患者输入医保卡密码。
通过这次整改工作,我院无论在政策把握上还是医院管理上都有了新的进步和提高。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严格落实医保的各项政策和要求,强化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水平,严把政策关,从细节入手,加强管理,处理好内部运行机制与对外窗口服务的关系,把我院的医保工作做好,为全市医保工作顺利开展作出应有的贡献!
【篇八】违规使用医保基金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报告
按照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县2020年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脱贫攻坚督查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镇上对照《实施方案》,对反馈问题进行了认真梳理,结合全我镇实际情况,扎实开展自查自纠,坚持举一反三、主动认领,共梳理1个方面1个问题,目前已全部整改到位,具体整改情况如下。
一、总体做法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脱贫攻坚各项决策部署,确保扎实做好问题整改清零,问题全面清零、整改见底见效,根据督查反馈问题,镇上高度重视,真抓真改、立行立改,明确目标,落实责任,建立台账,逐一整改落实,对账销号,确保各项整改任务落实到位。
(一)强化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镇上成立脱贫攻坚督查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整改工作的统筹协调、进度安排和督查落实;科级领导负责指导分管部门和所包村的整改工作;各村各单位是落实整改工作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建立整改报告机制,定期上报整改情况。建立巡视整改督查机制,镇纪委、镇党建办要把督促整改作为日常监督的重要内容。
(二)突出目标导向,深化问题整改。镇上对存在的问题要全面认领,主动对号入座,认真分析研究,逐项整改落实,把严字当头、实字托底贯穿整改工作全过程。
(三)靠实工作责任,从严督查问责。镇脱贫攻坚领导小组负责整改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督查落实,镇级责任领导负责组织指导分管中心站所和单位开展整改工作,各村是整改工作的责任主体。镇上不定时督促检查各村整改情况,对问题整改不力、敷衍应付和虚假整改的村和个人进行从严追责问责,务求整改工作实效。
二、问题整改情况
问题:部分群众存在将“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仍然认为“合作医疗”的问题,部分群众对异地就医备案政策和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报销政策不了解。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强化政策宣传。组织镇村干部、驻村工作队及帮扶干部学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政策,在弄懂学通的基础上结合入户帮扶和大走访的有利时机,通过与贫困群众面对面、拉家常的方式,详细解读医保政策,逐步提高群众对政策的知晓率;二是巩固宣讲成效。组织镇医保专干、包村成员、驻村工作队员、乡镇卫生院医保专干、村医等人员,对所有建档立卡贫困户开展医保政策入户宣讲,让群众搞清楚“参保如何办、得病找谁看,病重怎么转、费用如何报”等关键问题,进而将医保政策精准宣传到每个家庭。经镇医保专干、包村成员、驻村工作队员、乡镇卫生院医保专干、村医等人员对我镇627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入户宣讲医保政策,全镇建档立卡贫困户熟知了最新医保政策,清楚了异地就医备案政策和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报销流程。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镇将认真按照省市县整改要求,坚持力度不减、尺度不松,持续用力抓巩固、抓深化,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对已经整改落实的,及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对需要持续推进的,继续紧抓不放。强化政策宣传,确保扶贫政策落实到位。强化督促检查,对整改不力的,严肃追究责任。在整改具体问题的同时,更加注重源头防治,扎紧制度笼子,形成长效机制,确保整改成果不反弹、见长效。
【篇九】违规使用医保基金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报告
一、医保工作组织管理
有健全的医保管理组织。有一名业务院长分管医保工作,有专门的医保服务机构,医院设有一名专门的医保联络员。
制作了标准的患者就医流程图,以方便广大患者清楚便捷的进行就医。将制作的就医流程图摆放于医院明显的位置,使广大患者明白自己的就医流程。
建立和完善了医保病人、医保网络管理等制度,并根据考核管理细则定期考核。
设有医保政策宣传栏7期、发放医保政策宣传单2000余份,每月在电子屏幕上宣传医保政策和医保服务信息。设有意见箱及投诉咨询电话。科室及医保部门及时认真解答医保工作中病人及家属提出的"问题,及时解决。以图板和电子屏幕公布了我院常用药品及诊疗项目价格,及时公布药品及医疗服务调价信息。组织全院专门的医保知识培训2次,有记录、有考试。
二、门诊就医管理
门诊就诊时需提交医保证、医保卡,证、卡与本人不符者不予办理刷卡业务。严禁为非医保定点机构代刷卡,一经发现予以停岗处理。处方上加盖医保专用章,辅助检查单、治疗单加盖医保专用章,处方合格率98%。严格监管外配处方,并做好登记。
特殊检查、特殊治疗执行相关规定,填写《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申请单》,经主管院长和医保科审批后方可施行。
三、住院管理
接诊医生严格掌握住院指征,配合住院处、护理部、医保科严格核查患者身份,做到人与医保证、卡相符,并留存证卡在医保科,以备随时复核和接受医保局抽查。认真甄别出外伤、工伤等医保不予支付人员3人,按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理。没有发生冒名顶替和挂床现象。对违反医保规定超范围用药、滥用抗生素、超范围检查、过度治疗等造成医保扣款,这些损失就从当月奖金中扣除,对一些有多次犯规行为者进行严肃处理,直至停止处方权,每次医保检查结果均由医院质控办下发通报,罚款由财务科落实到科室或责任人。对达到出院条件的病人及时办理出院手续,并实行了住院费用一日清单制。医保患者转院由科室申请,经专家会诊同意,主管院长审批,医保科盖章确认登记备案后方可转院。
CT、彩超等大型检查严格审查适应症,检查阳性率达60%以上。特殊检查、特殊治疗严格执行审批制度,对超出医保范围药品及诊疗项目的自费费用,经审批后由家属或病人签字同意方可使用。转院执行科室、全院会诊和主管院长把关,医保科最后核实、登记盖章程序。
四、药品管理及合理收费
按照20xx年新出台的内蒙古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及时更新了药品信息,补充了部分调整的医疗服务收费标准。我院药品品种总计为461种,其中医保品种368种,基本满足基本医疗保险用药需求。
有医保专用处方,病历和结算单,药品使用统一名称。
严格按协议规定存放处方及病历,病历及时归档保存,门诊处方按照医保要求妥善保管。
对达到出院条件的病人及时办理出院手续,杜绝未达到出院标准让患者出院以降低平均住院费的行为。
住院病历甲级率97%以上。
五、门诊慢性病管理
今年为38名慢性病申请者进行了体检,严格按照慢性病认定标准,初步认定合格33人。慢性病手册仅允许开具慢性病规定范围内的用药和检查治疗项目,超出范围的诊治,由患者同意并签字,自费支付,并严禁纳入或变相纳入慢性病规定范围内。及时书写慢性病处方及治疗记录,用药准确杜绝超剂量及无适应症使用,处方工整无漏项,病史、治疗记录完整连续。
六、财务及计算机管理
按要求每天做好数据备份、传输和防病毒工作。按月、季度上报各种统计报表。系统运行安全,未发现病毒感染及错帐、乱帐情况的发生,诊疗项目数据库及时维护、对照。医保科与药剂科、财务科、医务科配合对3个目录库的信息进行及时维护和修正,为临床准确使用药品、诊疗项目奠定基础。医保收费单独账目管理,账目清晰。
计算机信息录入经保局系统专业培训后上岗,信息录入、传输准确、及时,录入信息与医嘱及医保支付条目相符,无隔日冲账和对价变通录入。网络系统管理到位,没有数据丢失,造成损失情况的发生。
七、基金管理
严格执行物价政策,无超标准收费,分解收费和重复收费现象。无挂床、冒名顶替就医、住院、转院、开具虚假医疗费用票据和虚假医学证明等骗取医疗保险基金行为或将非医疗保险支付条目按医保支付条目录入套取医疗保险基金行为。
医保科做到了一查病人,核实是否有假冒现象;二查病情,核实是否符合入院指征;三查病历,核实是否有编造;四查处方,核实用药是否规范;五查清单,核实收费是否标准;六查账目,核实报销是否单独立账。一年来没有违规、违纪、错帐现象发生。
八、工作中的不足
1、辅助检查单、治疗单、住院病历没有如实填具医保证号;
2、外配处方没有加盖外配处方专用章,并加以登记备案;以上是我院20XX年医疗保险工作自查,不足之处请医保局领导批评指正。今后我院还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不定期的自查工作,为今后的医保工作开展打下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