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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委托合同的目的是以处理委托人事务为目的。所谓委托人的事务,一般是指与委托人有利害关系,委托人若不委托处理就不得不亲自为之的事务。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关于物业管理委托合同范文5篇,欢迎阅读参考!

  关于物业管理委托合同范文(1)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合同当事人

  委托方 (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 济宁同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将位于“阳光·城市花园”的物业委托于乙方实行管理,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 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类型:住宅

  座落位置:济宁市吴泰闸路北

  小区四至:东:科苑路;南:吴泰闸路;西:舜泰园小区;北:信达汽车交易市场

  小区占地面积:31.57万平方米

  规划总建筑面积:61.88万平方米

  委托管理的物业位于“阳光·城市花园”小区_____号楼_____单元_____层_____室,建筑面积________平方米。

  第三条 乙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均应对履行本合同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二章 委托管理事项

  第四条 房屋建筑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楼盖、屋顶、外墙面、承重结构、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等。

  第五条 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垃圾箱、烟道、共用照明、暖气干线、供暖锅炉房、楼内消防设施设备、电梯。

  第六条 市政公用设施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沟渠、池、井、自行车棚、停车场。

  第七条 公用绿地、花木、建筑小品等的养护与管理。

  第八条 附属配套建筑和设施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商业网点建设、文化体育娱乐场所等。

  第九条 公共环境卫生,包括公共场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

  第十条 交通与车辆停放秩序的管理。

  第十一条 维持公共秩序,包括安全监控、巡视、门岗执勤。

  第十二条 管理与物业相关的工程图纸、住用户档案与竣工验收资料。 第十三条 组织开展社区文化娱乐活动。

  第十四条 负责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收取下列费用:

  1、物业管理服务费;

  2、其它杂费。

  第十五条 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施及设备的维修、养护,在当事人提出委托时,乙方应接受委托并合理收费。

  第十六条 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公约的行为,针对具体行为并根据情节轻重,采取批评、规劝、警告、制止、报警等措施。

  第十七条 其它委托事项

  1、供暖管理;

  2、受理申告;

  3、收费代存管理。

  第三章 委托管理日期

  第十八条 委托管理自小区业主与开发商办理商品房移交手续之日起。

  第四章 双方权利义务

  第十九条 甲方权利义务

  1、代表和维护产权人、使用人的合法权益;

  2、参加业主大会,选举业主委员会,遵守公约;

  3、监督乙方拟定的物业服务制度;

  4、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

  5、服从乙方的物业管理;

  6、按规定交纳物业管理费;

  7、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活动。

  第二十条 乙方权利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制订物业服务制度;

  2、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法规、规章的行为,提请有关部门处理;

  3、按本合同第十六条的约定,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公约的行为进行处理;

  4、可选聘专营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业务,但不得将本物业的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方;

  5、负责编制房屋、附属建筑物、构筑物、设施、设备、绿化等的年度维修养护计划和大中修方案,及时组织实施;

  6、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告知物业使用的有关规定,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装修物业时,告知有关限制条件,订立书面约定,并负责监督;

  7、负责编制物业管理年度管理计划、资金使用计划及决算报告;

  8、每12个月向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公布一次管理费用收支帐目;

  9、对本物业的公用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业内改、扩建或完善配套项目,须与业主委员会协商经业主委员会同意后报有关部门批准方可实施;

  第五章 物业管理服务质量

  第二十一条 乙方须按下列约定,实现目标管理。

  1、房屋外观:良好;

  2、设备运行:正常;

  3、房屋及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及时;

  4、公共环境:安静、舒适;

  5、绿化:完整;

  6、交通秩序:有序;

  7、保安:24小时全天候值班、巡逻;

  8、急修:30分钟(半小时)到现场;

  小修:当日完成;

  9、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对乙方的满意率达到:95%;

  第六章 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第二十二条 物业管理服务费

  1、本物业的物业管理费,住宅房屋的物业管理服务费由乙方按建筑面积_____元/月平方米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非住宅房屋由乙方按建筑面积_____元/月平方米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住宅改办公由乙方按建筑面积_____元/月平方米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

  2、管理服务费标准的调整,按物价因素报业主委员会调整;

  3、空置房屋的物业管理费,由乙方按收费标准的70%向业主收取;

  4、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逾期交纳物业管理费的,从逾期之日起按每天应交管理费的万分之五交纳滞纳金;逾期三十日起按每天1.00元交纳滞纳金;

  5、车位管理费,由乙方向车位使用人收取:

  (1)地下车库停车位_____元/月收取;

  (2)其它公共停车位费用收取另行通知。

  6、物业服务费用(物业管理费)是物业服务活动正常开展的基础,涉及全体业主的共同利益,业主应积极倡导欠费业主履行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义务,业主赋于物业管理企业在业主欠交物业管理费90日后,有对该业主停水、停电的权力,但不得停止公用梯灯、路灯用电。

  第二十三条 公共空间使用另行约定。

  第二十四条 乙方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毗连部位的维修、养护及其它特约服务,由当事人按实发生的费用计付,收费标准须经甲方同意。

  第二十五条 其它乙方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提供的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如下:

  1、代缴电费、煤气费等另行规定;

  2、暖气使用费按照济宁市规定执行;

  第二十六条 房屋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公共场地的维修、养护费用,依据《济宁市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专项维修基金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第七章 违约责任

  第二十七条 甲方违反合同第十九条的约定,使乙方未完成规定管理目标,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内解决,逾期未解决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经济赔偿。

  第二十八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章的约定,未能达到约定的管理目标,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给予经济赔偿。

  第二十九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六章约定,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清退;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经济赔偿。

  第三十条 甲乙任一方无正当理由终止合同的,应向对方支付5000元的违约金;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还应给予赔偿。

  第八章 附 则

  第三十一条 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补充,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三十二条 本合同之附件均为合同有效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宜,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第三十三条 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共九页,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四条 因房屋建筑质量、设备设施质量或安装技术等原因,达不到使用功能,造成重大事故的,乙方不承担责任。产生质量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主管部门的鉴定为准。

  第三十五条 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第三十六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或报请物业

  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双方同意由济宁市仲裁委员会仲裁(或向人民起诉)。

  第三十七条 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

  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关于物业管理委托合同范文(2)

  本合同双方当事人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入建设部第33号令《城市新建住宅小区管理办法》、《武汉市住宅区物业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等国家、地方有关物业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对(物业名称)实行专业化、一体化的物业管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物业基本情况

  座落位置:武汉 市黄陂 区 横店大街路(街道) 号;占地面积:6500 平方米;建筑面积: 20387平方米;其中住宅 5166.2平方米;商业 5166.2物业类型: (住宅区或组团、写字楼、商住楼、工业区、其他/低层、高层、超高层或混合)。

  第二条 委托管理事项

  1.房屋建筑本体共用部位(楼盖、屋顶、梁、柱、内外墙体和基础等承重结构部位、外墙面、楼梯问、走廊通道、门厅、设备机房、)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2.房屋建筑本体共用设施设备(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垃圾道、烟囱、共用照明、天线、中央空调、暖气干线、供暖锅炉房、加压供水设备、配电系统、楼内消防设施设备、电梯、中水系统等)的维修、养护、管理和运行服务。

  3.本物业规划红线内属物业管理范围的市政公用设施(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沟渠、池、井、绿化、室外泵房、路灯、自行车房棚、停车场)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4.本物业规划红线内的属配套服务设施(网球场、游泳池、商业网点、)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关于物业管理委托合同范文(3)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将祁县五交化小区委托与乙方实施物业管理,订立本合同。

  一. 合同期限:2013年10月1日-----2016年9月30日

  二. 甲方负责水、暖、电主管道,锅炉设施和楼房以外的公共设施的维修,负责房屋主体、楼顶的维修。

  三. 乙方按国家有关部门规定,制订物业管理制度,负责小区冬季供暖、环境卫生、绿化管理、水、电、暖费用的收缴,车辆管理、安全管理等事宜。

  四. 乙方应做到文明管理,合理收费,尽职尽责,和谐共处,各项重大时宜需经业主委员会决策通过,达到甲方与业主满意的效果。

  五. 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到重大事件(如集中供热、天然气的引进等)或遇到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六. 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合同期满双方未提出异议的本合同继续有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关于物业管理委托合同范文(4)

  甲方: (物业管理公司、受托方)

  乙方: (房屋出售单位、委托方)

  甲、乙双方根据常政发[1994]107号文颁发的《常州市市区住宅区物业管理暂行办法》要求,议定以下条款共同信守。

  一、 房屋管理

  (一) 乙方根据市 文件规定将 新村住房共计 套 平方米(建筑面积)出售给职工个人(说见清册),现委托由甲方管理并按本合同第三条款规定向甲方支付委托管理费。

  (二) 上述房屋由甲方实行统一的专业化管理。

  二、 房屋修缮

  (一) 甲方负责乙方委托房屋共用部位及设施的维修及日常养护,保证房屋共用部位设施的完好和正常使用。

  (二) 托管房屋室内自用部位的正常零修若委托甲方负责,费用由购房人自理。

  三、 托管费用

  (一) 根据市政府文件关于

  甲方支付优惠出售房或补贴出售房房价款 %共计人民币(大写) 元、Y 元,作为房屋委托管理费。乙方在本合同签字后15天内,将上述款项金额拨入甲方号 ,甲方保证专款专用,并接受乙审查。

  (二) 甲方负责乙方房屋共用部位设施的日常维修,所需费用从上述房屋共用部位设施维护基金的增值部分中开支。遇有中、大、修以上项目,若上述基金增值部分不足时,不足部分由乙方按实分摊。

  (三) 甲方对托管房屋共用部位设施提供及时的维修、养护。若因甲方维修不及时等原因造成不良后果的,由甲方承担责任。

  四、 其它

  (一) 为了便于托管房屋的管理和维修,乙方将有关房屋档案、图纸及其它技术资料移交给甲方存档备查(合同终止,一并返回)

  (二) 遇有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房屋损坏、倒塌等、非甲方责任。

  (三) 其它约定:

  备注:(一)本合同在签订后到

  本合同有效期 年 月 日至年 年 月 日止。

  (三)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一份报市物业主管部门备案。

  (四) 本合同适用优惠和补贴出售两类房屋。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关于物业管理委托合同范文(5)

  甲方:

  乙方:湖南葆力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学校校园物业委托给乙方管理订立本合同。

  一、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类型:校园

  座落位置:

  建筑面积:22万平方米

  二、工作内容

  (一)保安工作

  (二)绿化工作

  (三)清洁工作

  (四)水电,门窗,课桌椅,办公台椅的小型维修

  三、委托期限

  本合同期限自2009年9月1日起至2011年8月31日止。

  四、委托费用

  甲方每月10日前将委托管理费人民币伍万元付给乙方。

  五、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审核乙方拟定的工作计划及规章制度;

  (二)对乙方的管理实施日常监督检查,每学期进行一次全面综合考核评定;

  (三)在本合同生效起为乙方免费提供 平方米的管理用房,免费向乙方提供工作时所需的水,电,提供乙方工作时必需的工具,物料存放地点,临时小休的座椅;

  (四)协调处理本合同生效前发生的管理遗留问题;

  (五)负责收集,整理校园物业管理所需的资料,并将复印件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10日内交给乙方;

  (六)对乙方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发生的不文明行为,甲方有权采取措施制止,若因此造成不良后果,追究乙方及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七)协助乙方做好宣传工作。

  六、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按照甲方委托的范围和工作内容,制订各项管理办法,规章制度,实施细则,工作标准,自主开展各项经营管理活动,但不得损害学校,师生的合法权益,获取不当利益;

  (二)不得将服务项目进行转包;

  (三)提供进驻工作人员花名册及身份证复印件给甲方;

  (四)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甲方财产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五)按国家的有关规定为在本校服务的员工购买社会保险,并提供福利,员工工资不得低于常德市的最低工资标准,按相关规定人员持证上岗;

  (六)按本合同规定向甲方收取服务费;

  (七)接受甲方的监督,指导,服从甲方的临时性工作安排,对有关整改的要求要及时进行;

  (八)每学期向甲方公开一次管理费用收支账目;

  (九)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每学期末向甲方上交工作总结;

  (十)若出现非乙方责任造成甲方财产损失的,乙方不负赔偿责任。

  七、违约责任

  (一)由于不可抗拒的因素(如停水,停电)造成有关工作服务质量不能达标,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二)甲乙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提前终止合同的,应向对方支付所造成的经济损失;

  (三)甲方违反本合同使乙方未能完成规定的工作内容,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内解决.逾期未解决的,有关损失由甲方自负;

  (四)乙方违反本合同,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剩余管理费无需支付,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由乙方赔偿。

  八、附则

  (一)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提出起诉;

  (三)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签字盖章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人: 代表人:

  签订日期:20xx年8月 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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